今有厦门圣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委申请变更宜宾皮肤病医院<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宜医设批字[2015]3号)中执业地点及设置申请人。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论证后,拟同意将<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宜医设批字[2015]3号)>核准的执业地点由“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南路中段15号”变更为“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27号”;设置申请人由厦门圣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康博士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0月22日-28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医政医管科或监察室据实反映。
医政医管科电话:2316162
监察室 电话:2316185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拟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上海康博士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宜宾皮肤病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27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股份制);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皮肤科、外科、内科、医疗美容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30张;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规划级别:二级;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160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金(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宜宾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