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对佛山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为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以科学态度和专业精神策划和推进有关改革,使改革方案、改革措施、改革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一) 政策、文献和数据分析
对国家、广东和佛山市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及开展补偿机制、价格改革、管办分开、法人治理、医保支付方式、人事改革和薪酬改革以及典型医改案例综述性研究,完成相应报告内容。对佛山市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样本医院收支情况、医疗服务价格和服务数量、药品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和构成等开展系统分析,出具相应分析报告内容。
(二) 佛山公立医院改革调研
开展针对政府部门调研,开展样本医院调研,开展样本职工问卷调查。
(三) 综合改革总体方案设计
(四) 药品采购供应方案设计
四、具体要求
课题参加遴选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是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的经验,熟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
2.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具有较好的科研素养、熟悉掌握和运用课题研究方法,具有较好的问题洞察力和分析能力,熟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的国内外动态和政策要求,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
3.课题遴选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按照公告要求,提出课题建议书,课题建议书须包含公告相关内容。
2.申请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建议书,提交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邮箱地址:fsygb218@126。com。
3.委托单位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建议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5年11月13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5年11月13日前与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和调研方案,提交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2月底前向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交研究方案和研究初稿。
4.承担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经专家论证后,于2016年1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体制改革科
联系人:曾章康、李媛媛
联系电话:(0757)8328 9826
传真:(0757)8328 9826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