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护士行业的执业准入控制,保证护理行业执业人员的水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护士执业考试简称CLEN。考试的目的是评价申请者是否具备护士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在中国进行护士执业活动的资格。
据了解,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模式,分中、西医两个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五个科目。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该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凭此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注:从湖南省卫生厅医考办获悉,从2003年起,护士执业考试作出重大调整,电大、业大、自考等毕业文凭不再作为报名依据,这意味着上述毕业生将不能参加护士执业考试。
卫生部有关通知规定,不得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考试的毕业生有两大类:
一是通过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和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取得护理专业学历的毕业生;
二是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招收的护理专业毕业生、以及高等医学院校计划外招收的护理专业毕业生。
据医考办负责人解释,护理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执业护士除掌握医学、护理学等基本知识和理论外,还必须掌握相关的业务技能。而自考、电大、业大、夜大、职大和函授、网络教育等,由于受实验和实习条件的限制,应以提高在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已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者)的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为目的,面向社会招收的护理专业毕业生,其技能水平难以符合护理专业的临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