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十继医教办发[2016]3号》文件(附件1)精神,需申报2016年度正高级职称晋升的人员于6月25日前将(附件2)《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审验表》、《十堰市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审验表》报人教科审核;副高级职称晋升的人员于7月25日前将《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审验表》、《十堰市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审验表》报人教科审核,逾期将不予补报。(带学分证明材料和打印纸质表到人教科审核,审核修改后打印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表发人教科。)
已参加2014年度正高和2015年度副高职称晋升继教学分审核的人员可提前到人教科领取已审核合格的学分审验表,并将已审核的电子版审验表上2011年-2014年学分项目内容原封不动的转誊到新申报审核表上。
人事科教科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