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根据《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的规定,笔试后,按医学基础知识占30%、相关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按岗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取整数部分)划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规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3倍确定,3名以上的按2倍确定,6名以上的按1.5倍确定(四舍五入,按整数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现将入围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于5月27日上午8:30-11:30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1大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随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原籍户口簿(无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和上岗证等。
3、根据《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的规定,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空缺的,或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护理实践操作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附件:2017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