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完成网上录入信息预报名后,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才能正式完成报名程序。在规定日期内未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现场确认所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请留意稍后在广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gzmed.gov.cn/)发布的详细指引。
3.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1)原则上,考生的报考证件和材料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2)档案挂靠南方人才市场的考生到南方人才市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工作单位在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六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生局或广州市卫生局注册)的考生,证件及材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带齐各证件原件及所需的各种材料,直接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广州市西华路534号一楼,即西华路与光复北路交界处)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其余各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的考生按第1)点要求到所在区卫生局报名确认手续。
4.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1)各区卫生局及局属单位报名点确认起止时间由各报名点安排,原则上截止时间不超过12月10日。
2)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受理荔湾等六区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6日~12月10日(周六、日休息)。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其他事项
1.凡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自2008年4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
2. 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考生后续有关工作以及本考试有关最新信息、通知等事项将随考试进程陆续在广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gzmed.gov.cn/)“考试。评估”栏目发布,请考生留意。
3.考生如有疑问,可先咨询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网上咨询我中心,E-mail: examcenter@tom.com,QQ:654660268(广州卫生考试)。
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