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关于发放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www.med126.com
考试合格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合格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一张二寸照片统一到劳动大厦(佳木斯市长安路1335号)420室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223975、8550957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