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厂矿卫生所(室):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卫人发[2010]679号)精神,现就我县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现场确认截至时间为2011年1月7日。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护理学初级士暂不报名,等省上通知)。医学 全在.线提供具体如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士级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
(三)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2010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于2011年1月7日前,到县卫生局业务股进行现场确认。
2、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5、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6、所有考生务必于2011年1月7日前将上述所需资料交县卫生局业务股,逾期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