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0]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
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合格标准
1、护理学专业初级士资格(专业代码003)与全国护士执业准入资格并轨,不划定省定合格标准。
2、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专业代码003)外,凡2010年5月23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含市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4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40分。
3、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专业代码003)外,凡2010年5月23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20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省线只用于2010年,不予滚动至2011年。
附: 1、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