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双流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已开始,为确保我县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考生自行上网完成)
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或http://www.hhrdc.com,2010年12月28日开网,2011年1月16日报名网络关闭)。双流县考生需在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1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需与所交照片同底),白色底版。15K—30Kb大小,一寸或小二寸,jpg格式,除现役军人外不得穿制服,头部占整个照片的2/3,必须露双眉、双耳,不得佩戴首饰。完成填报后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www.med126.com
第二步:初审及缴费:
时间: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11日
地点:双流县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
收费:初级(士、师)考试50元/人/科,中级考试70元/人/科。
要求:1、由单位集体办理报名手续,不以个人形式报名。
2、单位在《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公章。为正式编制人员的填写“属单位正式职工”字样,非正式职工或民营医疗机构人员除盖单位公章外必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单位在考生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单位为每个考生准备1个档案袋(纸袋),贴上统一的材料清单(清单样式见附件1),两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的彩色2寸正面免冠照片贴在《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右下角空白处,提交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
5、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条件,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一经报名概不退费。
6、单位填报《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花名册》,报名时上交纸质表格(盖公章)和电子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2)
第三步: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结束后,由县卫生职教中心统一报送市卫生分中心,办理全县参考人员的现场资格确认工作。
第四步:退还考生原件及确认签字:
时间:2011年1月14日
地点:双流县卫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由单位统一办理。
二、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提交材料
(一)、历史考生(不包含护理专业):
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近6个月的彩色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底)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2010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
(二)、新报名考生:
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近6个月的彩色小2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底)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卫生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www.med126.com
6、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
7、工作岗位变动的,单位出具转岗2年证明1份
8、社区卫生机构《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仅限于报考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专业中级的人员提交)
9、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仅限于报考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专业中级的人员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和《聘用合同》)。
2、2011年度原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专业将不再本次考试报名范围内,具体考试事项将另行通知。
3、经现场资格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等相关信息,请务必核对好信息后再打印。
4、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网上报名后未经确认者报名无效。
5、自2011年起,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专业类别。
6、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以职称证上取得资格的时间为准。
7、任职期间参加参加学历教育者需扣除脱产学习年限。
8、2010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2011年初级师的报考。
9、准考证自行在网打印。
打印时间:2011年4月28日——2011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85839258 85823435
双流县卫生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