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及报考条件
考试对象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中医、中药及其它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1、药、技及其它卫生专业技术类资格条件
士级条件: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师级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作满1年。(2011年12月前毕业)
②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2009年12月前取得士资格)
③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2006年12月前取得士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即: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