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表》(一式一份,并经考生确认、签字,从业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审核盖章);
2.2011年度卫生部统一印发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报名费
依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按科收费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桂卫职考办〔2003〕2号)精神,报考初级按50元/科收取报名费,报考中级按70元/科收取报名费。
十一、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cn)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0779-3036637、3087260。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民(私)营医药单位考生证明材料
5.北海考点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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