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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三明市卫生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2/29 字体:

(一)网上申报: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规定上传)。网上报名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三明”。

(二)所在单位审查:自行打印填写好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编外聘用人员须经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市直单位(除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外)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三明市卫生局人事科,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月6日,9—10日,共3个工作日。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市卫生局咨询详情。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原档案号。

(三)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专业的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试点单位,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中级的考生必须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港、澳、台考生,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及考生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说明

(一)2012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9、20、26、27日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2.纸笔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5月19日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0日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专业资格证书。

(三)关于学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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