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按照《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安排,为保证我省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为考试报名时间,各省辖市卫生局负责本市范围的报名工作;在郑的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报名工作由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
2.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现场确认。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网上缴费。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首次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现场确认通过后,重新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缴费时间截至2012年1月20日。确认后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请考生谨慎报考。
经考点、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将于2012年3月30日前退还到缴费账号。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
(四)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级别、专业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及所从事的专业选择报考级别、专业类别。级别、专业设置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四、报名要求
(一)报考士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2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报考师级、中级资格考试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1.相应的士、师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1份复印件。
2.报考护理专业师级、中级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和1份复印件。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前到县或乡卫生机构定期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人〔1998〕26号)、《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2009〕22号)要求,凡申报301-359以及364专业的人员须提供《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工作情况鉴定表》或《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工程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