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送材料时间医学全在.线提供
凡需委托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晋升中级、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将评审材料于8月30日前送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处,电话:88552710。评审材料须经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专人报送。
四、送审材料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评审函及评审人员名册一式一份,名册必须打印。
(二)评审人员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贴评审档案袋上,另一份放资料袋内。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用复印件)申报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
3、由组织填写的《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用A3纸打印),凡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一式十五份;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一式四十五份。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各一份。
5、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职务聘书、获奖荣誉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填写相应的审核表。高级申报对象2寸彩照一张,并以jpg电子文件形式上报(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6、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著作、论文复印件需有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出版书刊号等)。
7、破格晋升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从外省市、外地市、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人事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台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送省人事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医学全在.线提供。
(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上报材料中的各类证件除需提供原件外,其复印件均需单位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章。
(五)评审有关表格式样,按附后式样执行(申报表格可从台州药监网www.tzda.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六)评审费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收取。
(七)申报人员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10。
附件:1、评审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
4、---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象申报资格审核花名册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8、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9、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10、网上申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