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技术职务聘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桐庐县专业技术职务聘约管理办法》(桐政办[2001]61号)和《关于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约管理的通知》(桐人[200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现将新一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因事设岗,按岗聘用,聘约管理,逐步完善聘任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和在单位编制、结构比例、岗位设置的范围内,主要从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二、岗位设置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所确定的岗位职数规定,按照“因事设岗,事权一致”的原则,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理顺关系,明确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聘任条件、岗位职责、任务和权利,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制定职务聘任说明书。
三、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受单位聘任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 具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评审、考试或认定而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三)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学术(技术)研究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达到42学时(10学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达到72学时(18学分)。
(五) 符合相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相关免试条件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 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七) 上一聘任期内的年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四、聘任程序与形式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用人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专长和作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要根据县人事局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在本单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进行岗位聘任,并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实行专岗专用,不得调剂使用。
(一)聘任程序:
1、岗位设置:各单位要从有利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职称结构比例规定和专业技术人才状况,广泛征求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意见,因事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切忌脱离工作需要而因人设岗。岗位设置方案须经主管部门审查把关、县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2、公布岗位:各单位将竞争上岗的职位、岗位职责和相关要求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开,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合理选择岗位。
3、自愿报名:岗位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所要竞聘的专业技术岗位;
4、公开竞聘:各单位要通过竞聘演说、民主测评、任期内的表现和实绩考核等形式,对竞聘者是否适岗作出综合评价。
5、择优聘任:在各专业技术岗位公开竞聘后,按照竞聘结果由单位在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内择优聘任,并报主管部门审定和人事部门备案。其中男55周岁及以上、女50周岁及以上者不占单位结构比例职数;属低职高聘、高职低聘、解聘的还须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审定。聘任结果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