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卫人才发〔201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 )进行网上报名;各考点、报名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3年1月4-27日期间逬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各考区于5月1日前接收用于监考的 《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
三、考试试卷交接
1.考区在2013年4月18日前,将确定的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的信息上报我中心.
2.考区在2013年4月25日-5月6日之间,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3.我中心在2013年5月7-17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须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与押运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査,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
四、考试实施筹备
1.考试实施前,考区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2013年4月18日前将 《考区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2.考区,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逬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熟悉考试专业分类,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3.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4.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 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错发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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