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 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自2012年12月28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提交信息后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中“工作单位”一栏必须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全称。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
2、现场确认及交费:场确认时间定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7日期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须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廖征处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交费;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3、申请人(考生)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3)学历、学位(毕业)证书;
(4)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的);
(5)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和中级的);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
(7)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白底1寸或小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8)2012年度考试成绩单(专指老考生,即:参加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按2年为一周期滚动管理的办法提供2012年度的考试成绩单,使用原档案号报名补考同一专业不合格科目,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9)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有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考 试: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19日、25日、26日。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的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19日。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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