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报考材料须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表);续考的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份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印章,将两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注意不要贴到上传照片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号(人才大厦二楼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注意事项:在各县(区)私企工作的报名考生可选择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11日-1月31日。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含代国家收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4月25日-5月26日。
考生须按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场设置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地)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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