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然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的报名方式。
2、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完成个人网上报名,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申报表“工作单位”一栏必须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全称(以所在单位公章全称为准)。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4、考生按照《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及时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材料须一人一档,并将考生网报单贴于该考生档案袋上,身份证原件经市卫生考试中心审核后即退回考生,其他证件原件待省卫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退回考生。为了便于考试合格后制作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预先填写《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照片应与网报照片同一底片。
5、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告知考生及时报名。各单位须严格依照《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安排表》上安排的时间上报本单位报考材料。
6、市直单位、厂矿医院考生可直接在所在单位交纳报名材料及考试费用;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考生在所在辖区县(市、区)卫生局交纳报名材料及考试费用。各单位收集整理报名材料并制作花名册后向市人社局及市卫生考试中心报送现场确认材料。各单位上报考生报名材料应先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送市卫生考试中心。
7、按照计价格费[2001]2043号、晋价费字[2001]318号文件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科70元。考生报名费交纳后由市卫生局开具财政票据,如考区审核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不再退款。
8、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认真核查。重点抓好照片质量关,不接受不符合网报照片要求、照片模糊不清或照片与本人近期相貌差距较大的报名材料。
9、各报名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申报,同时督促未上编人员到运城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对于为考生提供虚假人事关系及聘任证明的报名单位,市卫生考试中心今后将不再接受其报名材料,并取消相应考生的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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