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科室: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卫发〔2012〕121号)精神,2013年度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机对话和笔试定于2013年5月18、19、25、26日进行。为做好我院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5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4日-25日。(具体事宜见“考试公告”)
二、卫生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具体规定:
(一)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二)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要求考生报考专业与执业医师类别及注册专业必须一致。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并且下一级专业职务任职年限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不得跨医师资格执业类别报名,且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变更注册必须满2年。
(四)临床专业(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即:参加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一科、两科或三科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应按2年为一周期滚动管理的办法提供2012年度的成绩单,并使用原档案号报名补考相同专业的不合格科目。
四、卫生资格考试其他事项
(一)收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黔价费〔2001〕360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初级/科50元,中级/科70元。
(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137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卫发〔2012〕121号)执行。
(三)“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贵州省2013年卫生管理和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待卫生部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方案出台后再行公布实施。
联系人:
劳祥聪 管世娟 电话:0854-8323669(内线1032)
附件:(另附)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