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为方便2013年2月1日前未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尽快办理全国统考证书及错开领证高峰期,现定于2013年2月25日开始继续发放2012年度个人卫生专业初、中级任职资格证书业务,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发证时间
1、2013年2月1日前未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暂定于2013年2月25日后每周一至周五发放(法定假日除外)。
2、2012年省内(士)及省内(中级)证书已到本处,开始发放时间同上。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102号(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楼。
三、需携带证件
1、护士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2、其他士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3、护师及其他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初级士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
4、中级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现有初级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及职称外语合格证(如没有可不携带)、三张一寸免冠近照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5、考生领取所携带的证件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证书时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多拥挤。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为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自备填表文具(黑色碳素笔或水笔及胶水)。
2、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6687848咨询。
4、领证时请先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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