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赣州市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及个人:
请你们接通知后于3月9日之前到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2年卫生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发放统一由报考确认机构点代领代发,其中:在县(市、区)报名考试的合格人员由县(市、区)人社局职称股或卫生局统一领取并代发;赣州卫校和赣南医学院护理学院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领取并代发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领取并代发;散报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3月20日之前直接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办公地址:市政府市政中心南楼12楼1215、1216房,联系电话:8392168、8392169。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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