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12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12年度符合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人员(共451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至3月4日。如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卫生厅人事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真实的姓名和单位,以便联系,反对借机诬告。
省卫生厅人事处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邮编:310006。联系电话(传真):0571-8770902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0025。联系电话:0571-87056712,传真:0571-87052534。
浙江省卫生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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