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
附件:1.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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