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13〕105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省内合格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一、合格标准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内合格标准均为55分。考生四科成绩必须同时达到55分,才视为省内合格。通过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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