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场及考生座位安排
(一)考点于2014年3月12日前完成考场、试室、考生座位编排,并将数据上传考区。
(二)2014年3月15日前考区审核考点考场安排情况,并于3月15日前将数据上传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三、准考证打印
2014年4月29日至5月25日,考生自行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点要协助其打印准考证,也可由考点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纸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8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18、24、25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五、考试试卷交接工作
(一)考点在2014年4月1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并将《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考区。
(二)考区在2014年5月11日至15日向各考点发放《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和试卷,考点须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逐个开箱检查,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六、考试实施筹备工作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二)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卫生考试的专业分类。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
(四)考试实施期间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考试试室编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张贴《座位贴》。
(五)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错发考生试卷、漏收考生试卷及答题卡的情况。
七、试卷及答题卡回收
(一)纸笔考试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须在考场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运抵考区,并完善相关交接手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留存试卷。
2.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纸笔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依次整理分科目捆绑后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
3.考点于5月19日前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答题卡、备用试卷回收的交接手续。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4.考试结束后,试卷销毁工作由考区统一组织进行,在考试结束3周后将试卷、人机对话考试各场次密码封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于2014年6月20日前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中心备案。
附件 :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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