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收费
新的收费标准尚未批复,2014年仍暂执行以前的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财政厅、 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 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 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 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四川省卫生 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hppt://www. scwsrc. com)将及时发布成 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 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 度内同一专业代码全部科目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国 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资格证书。按各县(区)报名点 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准考证》、 身份证。
六、军队考生
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 16号)、《卫生部 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 172号)文件要求, 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军队 卫生人,员报名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 人员的报名,组繁II: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 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4年I月 17-2月26曰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 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计)局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报 名工作。加强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 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一是要认真审核报名条件、 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等证件。二是在现场确认工作中,必 须配备得力的专门人员,配备宽带网、计算机等网上确认设备, 保证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在现场确认时,考试 机构须向考生提供《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 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
(二)要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 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宣传力度。报 名点和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中要依据人社部第12号令对考生 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