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四、准考证打印,成绩发布及管理
(一)自2014年4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二)自2014年5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三)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下发。
(四)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
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一)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考生须在联系方式栏手工填写本人电话号码。申报表内容由所在单位及辖区卫生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5、相关准入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证件及材料外,还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2、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生,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须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4、凡符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由单位出具在岗并同意提前申报的证明,提供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由法人签名用印并加盖社区医疗机构印章。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四)乡村医生报考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提交乡村医生统考合格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毕业证。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咸阳考点报考的考生其所在医疗机构必须在咸阳市范围内。在秦都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的医疗机构必须在秦都区范围内医.学 全在.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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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报名申请表“确认考点”栏一律填写“咸阳”;考生姓名必须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有别字、错字的不予审核;
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仔细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4、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5、对于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持准考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到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6、请各单位及考生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及咸阳市卫生信息网,随时掌握考试考务工作有关动态。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目录》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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