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区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卫人〔2013〕83号
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驻邕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7号)安排,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4年5月17、18、24、25日举行。为做好广西考区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中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转岗到医学岗位的,除具有准入资格外,其执业范围还须符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
五、2014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医学.全在.线搜.集www.med126.com;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专业代码为387)等73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18、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其他44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8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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