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卫生局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及贵州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卫发〔2013〕103号)精神,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机对话和笔试定于2014年5月17、18、24、25日进行。为保证我市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考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28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9日-28日。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备注)
3、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和核定省内合格人员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300号)精神,2012以来划定省内合格分数标准,取得省内合格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下一级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资格与国家级合格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备注)
4、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条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含民营医疗机构),可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中级资格的考试。
(三)具体规定
1、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2、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与执业医师类别及注册专业必须一致。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不得跨执业医师资格类别报名;相同执业医师类别间变动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执业专业)应变更注册为现报考专业对应的执业专业。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个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报名地点
我市设12个报名点:碧江、万山、玉屏、松桃、江口、印江、思南、石阡、德江、沿河;市人民医院(一片区)、市人民医院(二片区)。没有设立报名点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报名确认,市卫生局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如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作假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考试成绩并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考生填写《报名表》时,工作单位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在单位名称前面注明所属市、区(县),如“铜仁市人民医院”、“松桃县人民医院”。各审核单位和报名点要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单位名称填写不完整的,不予确认。
3、按照国家和省物价局2013年10月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共考4科。
铜仁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