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医药卫生机构: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人社局移交我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提交办证照片的合格人员,由单位于2015年4月27日至5月14日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民营医药单位由考生个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领取。
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是考试合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注册验证必须提交的材料,表格领取后妥善保管,一份存考生个人档案,一份交考生个人保存。
三、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5月14日前携带同底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1吋2张、小2吋1张)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办理办证手续。
四、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0号。联系电话:0779-3036637、3087260。
北海市卫生局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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