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场指令
A段:(考前20分钟)
欢迎大家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请考生核对自己的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桌上座位贴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立即离场。如考试开始后发现,以违纪违规论处。现在宣读考场纪律:
现在宣读考场纪律:
1.请考生将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2.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2B书写铅笔、橡皮、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笔记、纸张、涂改用品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试室。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试室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冒名替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4.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试室,如确需暂离试室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5.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能交卷离场,请提前交卷的考生安静离开试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B段:(开考前10分钟)
现在启封试卷袋,启封前请本试室内座位号为首位和末位的2名考生检查试卷袋塑封与试卷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在《答题卡回收袋》上签字确认。
试卷袋启封后,请监考人员清点、核对试卷数和答题卡数与袋面信息是否一致;同时对封条、试室情况记录单等物品进行核对。
C段:(开考前5分钟)
现在开始发放答题卡和试卷。
开考指令发布前,考生不得翻阅试卷和作答,请考生按照以下指令操作:
1.检查答题卡是否有破损,如有问题,请举手报告;参照示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填涂错误、不使用2B铅笔、填涂过浅或擦涂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读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检查试卷封面上的科目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举手报告;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封面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
试卷封面上有条形码的考生请注意:请将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撕下来,完好、平整的粘贴在答题卡相应区域。
D段:(开考)
考试开始,请考生检查试卷是否有破损、缺页或印刷质量问题,如有问题,请举手报告。
现在开始答题。
E段:(结束前15分钟)
现在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抓紧时间答题。
F段:(考试结束)
考试现在结束,请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面上,严禁带出试室。
监考人员开始回收试卷和答题卡,请考生在《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或不配合监考人员工作,事后发现试卷、答题卡遗失等情况影响成绩者,由考生本人负责。
试卷和答题卡回收、清点完毕之前,考生不得离开试室。
G段:(结束后10分钟,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无误)
考生请离场,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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