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合格人员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要提供报考时的报名表)、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2张。
温馨提醒:
(1)凡是单位代理考试合格人员详情请咨询该单位人事科;
(2)个人代理人员请携带个人代理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准考证丢失的需要提供报考时的报名表)、准考证同版2寸免冠照片2张直接交市人才交流中心。
材料接收时间:2015.6.8-2015.6.12
咨询电话:0391-2588239
考生如未能按时提供材料,转入明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