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甘肃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甘卫中发〔2014〕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满足《甘肃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15年8月31日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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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满足《甘肃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31日(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组织
(一)考核时间
实践技能考核:2015年10月24日全天;
综合笔试: 2015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中医
基础知识) 、下午13:30-16:00(中医专业知识);
(二)考核地点:具体以各市州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组织:此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作为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领导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考核考试相关工作。
(二)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审核报名资料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相关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档案、假学历等现象的发生。
(三)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亲自组织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评议评价材料(见附表)须与报名资料一同上报。
(四)各地须于9月15前统一将报名汇总表和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进行再次复核。对于复核合格人员,省卫生计生委将名单发放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由各市州打印发放准考证。各地在发放准考证过程中,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在准考证照片处加盖单位钢印。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 杨 艳
联系电话:0931-4818135
甘肃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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