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宁考点考务工作的通知
南卫职〔2016〕2号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卫人发(2016〕4号)的精神及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釆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一2月3日,请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 上报名,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6日一2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30-17: 30。
(三)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所需材料》(附件3)的要求,统一收集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好,同时打印《2016年度南宁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名册》(附件4)。
确认材料按类别、按级别分开,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医学.全.在.线,提供.,并做好明确标记。确认材料中由单位审核的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
三、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确认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一)1月18日-21日确认单位: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二)1月22日-27日确认单位:各县卫生计生局,其中:
1月22日:隆安县、上林县卫生计生局
1月25日:宾阳县卫生计生局
1月26日:武鸣县、马山县卫生计生局
1月27日:横县卫生计生局
(三)1月28日-2月1日确认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四)2月2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五)2月3日-4日: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四、缴费方式
自2016年起,广西考区釆用网上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单位通知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 缴费的起止时间为1月16日-2月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 弃报名。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 息网(http ://www.nnws.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2611625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卫人发(2016〕4号)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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