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原档案号。
(三)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执业从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详见附件内容),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专业的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为临床、口腔的考生中,2010年起新招聘(含在编在岗、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进入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2009年及之前进入我省19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本科学历者报名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9年起,进入乡镇卫生院本、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及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均须提交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中级的考生必须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及考生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说明
(一)考试时间安排:
1.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15、21、2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 纸笔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专业资格证书。
(三)关于学历的说明
1.1994年以前(含1994年)入学的卫生中等专业的毕业生(含非卫生行业中专学校),按原省卫生厅、省教委《关于加强卫生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教育管理的联合通知》(闽卫教[1994]216号),其毕业证书必须有省教育厅验印,允许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1995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学的我省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卫生专业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必须有省教育厅验印方可报名。
3.根据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办在职卫技人员函授卫生中专学历班的通知》(闽卫教〔2000〕147号)精神,2000年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和部分普通中专卫校招收的有职称无学历人员,其毕业证书有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并且其名单有在招生花名册中备案的方可报名。
4.2002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专卫校的学历,其毕业证书上必须有省教育厅的验印方可报名。2002年以后(含2002年)入学的普通中专卫校的学生,其学历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具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中专卫校及专业的通知》(闽卫科教〔2002〕96号)规定,符合卫生部规定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资格的考试。
5.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普通中专卫校毕业证书上的钢印由地市教育局验印。
6.省外高、中等成人医学院校毕业生须有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学位),报考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医学远程教育)的学历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闽教高〔2008〕2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点要求
1.各报名点向考点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①现场确认表②报名表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历复印件⑤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证明材料⑥其他材料)。
2.2016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各报名点须从信息管理系统导出)。
3.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考生工作单位名称须统一,各县(市、区)考生统一以县(市、区)名称开头(如邵武市考生,填写邵武市***医院、邵武市**卫生院、邵武***诊所),市直单位统一以南平市开头(如: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仁爱医院),同一单位考生填写的单位名称填写必须统一。
附件: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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