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专业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学位报考人员除外)。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受聘师级职务聘书。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6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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