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提供材料
第一类:初级(士)考试专业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初级(师)考试专业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中级考试专业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审查意见一栏里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原件;
5.已经通过考试的考生限制两年内不得报考;
6. 曾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依情节轻重程度处以2年、5年和终身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内不予报名。
附件:关于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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