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考点新冠肺炎医务人员报考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的通知
一、现场审核条件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
对于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
二、报名现场审核相关安排
本次审核采取提前预约,集体确认的方式,以医疗机构为单位,在7月2日之前电话预约现场审核时间,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持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不再受理个人审核。
预约电话:88364069
1.审核时间、地点
6月28日-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5层511办公室(原国土局511)。
2.需携带的材料
(1)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于6月16-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打印考试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须为已拿到疫情防控一线临时性补助的人员,请提供单位人员名册并公示)。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外籍考生)。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有效学历认证。(非大陆学历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低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大专学历报考初级师或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真实性保证书》(附件),同时本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考试缴费
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试费。网上缴费的截至日期为7月19日,逾期未缴费则视为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
个人考生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9月4-27日。
三、军队考生现场导数据相关安排
1.现场导数据时间、地点
7月3日-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5层511办公室(原国土局511)进行现场确认。
2.需携带的材料
(1)持团级以上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2)报考数据盘、报名册。
(3)现场缴纳考试费用(现金缴费)。
3.打印准考证
军队考生导出准考证时间为9月4-10日,请军队单位派人在规定日期内集体领取准考证电子版。
四、其他
1.关于网上支付的任何问题,考生可拨打易宝支付热线电话,或登录易宝支付选择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进行现场审核人员主动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信息及接受体温检测。健康异常者不得入内。
3.对未佩戴口罩的、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拒不出示“北京健康宝”信息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4.进行现场审核人员,请严格按照等候区和审核区等区域引导要求排队等候,间距不小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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