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的构成:
广义的侵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狭义的侵犯专指反社会的侵犯。
(1)伤害行为:身体伤害和言语伤害
(2)侵犯动机(侵犯意图),侵犯行为的原因
(3)社会评价:a.违反与破坏社会规范和社会准则的侵犯具有反社会性质
b.维持社会规范与准则的侵犯是亲社会性质的
c.介乎二者之间的侵犯,即被认可的侵犯。
侵犯的原因:
(1)本能论的解释:
a.费洛伊德认为:人的性本能是个体行为的原动力,使人遵循快乐原则行事,自我保存本能使人适应环境避害趋利。侵犯是性本能的一部分。侵犯冲动作为一种心理能量必须宣泄出来,否则于身心健康不利。
b.罗伦茨认为:侵犯是一种本能,是具有生物保护意义的本能,其生存意义很重要。侵犯是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为了避免侵犯及其“升级”,要采取耗散侵犯本能的办法。
(2)挫折——侵犯学说:
挫折,既指阻碍个体达到目标的情境又指行为受阻时个体产生的心理紧张状态。
a.多拉德认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存在为条件。
这种学说有三个主要观点:其一,侵犯强度同目标受阻强度呈正相关。其二,抑制侵犯的力量与该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强度呈线性关系。其三,如果挫折强度一定,预期惩罚越大,侵犯发生的可能性则越小;如果预期惩罚一定,则挫折越大,侵犯越可能发生。
b.米勒认为:挫折也可以产生侵犯以外的结果,并不一定引起侵犯。
c.伯克威茨认为:挫折导致的不是侵犯本身,而是侵犯的情绪准备状态即愤怒。侵犯的发生还与情境中的侵犯线索有关,与侵犯有关的刺激物可能使侵犯得以加强。
(3)社会学习论的观点:
班杜拉认为:侵犯行为是习得的。学习是侵犯的主要因素,个体通过学习学会侵犯,也可以通过新的学习消除侵犯。侵犯行为的学习机制是强化、联想和模仿。
利他概述
1.利他的性质:(1)利他是一种亲社会行为
(2)利他是一种以人为对象的亲社会行为
(3)利他行为是由利他动机引起的,其特征是以完全有利于他认为目标。
2.利他产生的条件:(1)外部因素:a.自然环境 b.社会情境:他人在场,人数越多,利他越少。
c.时间压力:时间紧迫,难于利他。d.理他对象的特点:与利他者相似的人(态度,价值观)
未伤害过利他者的人
有吸引力的人
(2)利他者的心理特征:a.心境(愉悦)b.内疚
c.人格(社会责任感以及对他人的同情与理解都与利他行为呈正相关)
(3)利他技能:更多救助技能与手段
3.对利他行为的解释:(1)生物学观点:动物有以个体的“自我牺牲”换取物种存在的本能。
(2)社会交换论观点:利他是一种社会交换。利他者的付出是帮助他人,其收益是自我价值的提高和焦虑的减小。
态度的概念
1.态度的概念:个体对某一特定的客体做出反应时所持有的稳定性的心理倾向,
具有:a.评价性;b.内在性;c.对象性;d.稳定性
2.态度的成分:C(认知)、A(情感)、B(行为倾向)统称为态度的ABC模型
3.态度与价值:态度来源于价值,价值是态度的核心。个体的态度取决于这一对象的价值。价值大小决定态度程度强弱。
态度的维度(属性)
1.方向:即态度指向,个体对态度对象是肯定指向或是否定指向。
2.强度:即态度方向的程度。
3.深度:个体对某态度对象的卷入水平。
4.向中度:某种态度在态度体系及相关价值系统中接近核心价值的程度。
5.外显度:个体在某一态度上的外显度是在其行为方向与行为方式的外露程度。
态度的形成
美国的凯尔曼提出态度形成包括:服从——认同——内化三个阶段。
1.服(依)从:态度形成的开始,个体总是按社会规范和社会期待或他人意志在外显行为方面与他人一致,以获得奖励,避免惩罚。受外因控制,服从是表面的、暂时的。
2.认同:个体自愿接受他人观点、信息或群体规范,使自己与他人一致。主动趋同于对象,情感因素起明显作用,认同依赖于对象对个体的吸引力。
3.内化:态度形成的最后阶段,个体真正从内心相信并接受他人观点,使之纳入自己的态度体系,称为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内化是个体原有态度与所认同的态度协调过程,是以理智,即人之成分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