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
报名点(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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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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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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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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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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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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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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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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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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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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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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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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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科目 |
理论 |
技能 |
综合评审 | ||
原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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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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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核后印章加盖处)
注:一、此表由报名点填写,要认真确认需复核科目原始成绩,经办人要签字。
二、核分原则:
1、复核不涉及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仅核对漏登、漏判、错登、错加分数的情况。
2、复核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阅卷的客观题科目,仅在成绩为零分时复核。
3、非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可以查看试卷。
4、成绩复核后加盖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