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所有考生须提交经初审通过后的“报名表”,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续考人员,只须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各地组织报名确认时,请收下由考生在网上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诚信签名的“报名表”(包括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收取考试费。6月25日前以市为单位按报名流水号顺序将考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考生于2007年10月16日至19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各市人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确认复印件并标注,并要求各市在报名表上填写考生流水号(考生的报考科目等重要信息由各市自行登记留存),与《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2)等报考材料一起,在6月25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8元)收取;在所收取的费用中留市每人20元,用于组织报名等支出,其余部分在报名结束后集中汇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开户银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014434529)。
八、考试用书征订以及考前培训。
1、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2007年新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相配套的《应试指南》。2007年新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在2003年版《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有很大程度的变化,考生在资格考试报名的同时,直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订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见附件3)。
2、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有关规定,为了打击教材的盗版行为,在发行方面有所改进,采取独家代理方式进行征订,各市局在组织订购时直接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或与人民卫生出版社杭州发行站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征订单)。医 学 全 在线www.med126.com
3、考前培训按照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学员自行选择考前培训机构,培训报名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培训原则上安排在6-9月进行,需要进行考前培训的人员,根据所考专业填写《培训报名表》(培训机构、报名表、地点安排、专业等见附件4),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或在浙江药师网上直接报名(具体程序见附件5)。具体开班时间由各培训机构负责通知。在杭省直单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直接向省执业药师协会(或在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上)报名。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培批〔2004〕30号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时间为200学时,培训费标准为每人400元(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各67元/科;专业知识135元/科)。培训费在培训报到时由培训机构收取。
5、省执业药师协会在浙江药师网上,为考生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练习题。咨询电话:0571-88904606,88903334(传真)。
九、成绩公布。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要会同药监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医学 教育网收集整理。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