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1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3、14日举行,考点设在邢台市。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8月3日前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要在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持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8月6日至7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各类企业人员到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到人事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报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② 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将部分科目免试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
③ 凡报名材料组档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