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执业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从广义上讲都是人才评价,执业资格制度是职称工作的发展和延伸、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执业资格是从岗位人手确定的评价标准,是一个层次的评价,不搞多层次评价。职称是按照工资结构层次进行的多层评价,如药师是按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来分的工资档次。
(2)执业资格是对关键岗位的要求,应有鲜明的岗位属性,如药师中搞配方、核方的都是关键岗位,没有签字就不能生产和发售。
(3)执业资格是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确定,这是国际上的中大 网校通用做法。而职称是通过考核或评审的办法取得。
(4)执业资格一般具有国际可比性,而我国现行职称许多是不考虑国际可比性的,是结合我国工资制度设置的评价制度。
(5)对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管理,是一种动态的长期的管理,考试后要注册,不注册,则资格失效。而职称不需要注册,实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低聘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