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分别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三)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 确认无误后,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2年12月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应专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国资委法规局,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