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9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考务费。
五、有关事项说明
1、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的专业选报。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17:00时前。
六、教材培训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在各报名资格审查点统一征订,与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前辅导及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