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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6/6 字体:

各市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7月5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7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序号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用书征订

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和国家新修订、新颁布的药事管理与法规,国家局对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科目作了调整。考生在资格考试报名的同时,直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订调整后的《考试大纲》及与之相配《应试指南》(见附件3)。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待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征订单

2013年6月5日

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题库免费下载

2013年浙江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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