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交费
各市须于两个工作日内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后台置审核通过标志。
报考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两个工作日,即7月10日—7月17日登陆原报名网站交纳报名费及考务费。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13〕53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51元/人/科。
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6日至10月18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可以代办)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领取发票(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即10月15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不再另发。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0月19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四科全部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五、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执业药师考试,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周到服务,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地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