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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保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6/20 字体: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考务中心。

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4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违纪处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发证机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本专业考试。

(一)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考试内容与成绩管理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均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八、查询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查询办理资格证书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311-67305793

附件:1、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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